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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工商联),是遵照1949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和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的精神,于1955年成立的。
1994年,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陕西省工商联同时肩负陕西省商会的职能。陕西省工商联是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省级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西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五十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伴随祖国胜利前进的步伐,陕西省工商联在各个历史时期,紧紧围绕全省的中心目标,努力开展工作。
2006年,中共中央15号文件进一步要求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济方面的助手作用。陕西省工商联遵照中央文件精神,积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2007年7月,陕西省工商联召开了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85名执委组成的第十届执行委员会。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商联工作,制定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工商联工作、推进工商联事业和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各级工商联组织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一要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意见》提出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对工商联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作出表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已经成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需要;扩大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不断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促进我国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的需要。二要深刻领会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意见》阐述了工商联的基本性质、重要特征、工作对象、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强调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强调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强调要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三要深刻领会工商联的主要职能和发挥工商联作用的政策举措。《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四要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意见》着重阐述了工商联的会员队伍建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为提升工商联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证。五要深刻领会加强和改善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政府的指导支持,明确了党委、政府和统战部、工商联党组在工商联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为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会议精神,2010年,下发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发[2011]12号文件)。
截止目前,陕西省工商联共有基层组织708个,行业组织304个,会员66792个。在会员中,共有759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2159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并有多人次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并受到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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